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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?

  房屋拆迁时,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国务院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及本省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(细则)等规定,订立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。实行货币补偿的,协议中应当约定拆迁补偿金额、付款方式、付款期限、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及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;实行产权调换的,协议中应当约定调换房屋的位置、房屋面积、产权调换差价款的支付期限、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金额及支付期限、对原房屋承租人的安置以及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。

  拆迁租赁房屋的,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、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。

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,由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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