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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州开发商数量30年增近八倍

2008-03-14  来源 [ 辽西商报 ]

本报讯 张伟、首席记者朱忠鹤报道: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1家,增加到现在的93家,30年时间,锦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加了近八倍。昨天下午,记者在有关方面获悉此消息。
  改革开放以来,房地产业在锦州市逐步发展成为支柱产业。记者了解到,从改革开放初期至今,除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数量大幅增加外,锦州市的房地产开发面积也由过去年不足10万平方米增加到年100多万平方米(不含各县)。
  近五年来,锦州市累计完成城区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469.76万平方米,总投资78亿元,其中,住宅开发建设建筑面积347.3万平方米,开发建设了锦绣天第、宝地城、典逸新洲等一批住宅小区、楼盘,改善了城区3.2万户居民、10余万人的居住条件。
  锦州市建设部门的相关人员建议,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处理好两方面关系:一是开发建设大户型高档住宅房与经济适用房、中小套型房的关系;处理好偏重数量与注重质量的关系。
  具体而言,就是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规定,经济适用房和中小套型住宅房不得少于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%,禁止开发占地多、高价位的高档别墅住宅,换言之,是各开发企业由过去侧重开发大户型住宅房向经济适用房、中小套型房转变。还有就是开发商要注重小区环境建设、楼盘质量,从偏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。 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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