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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州市出租房屋施行登记备案制度 2008-02-24 本站整理 朱秋戌 房屋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。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,租赁房屋的人日渐增多。为规范住房供应和住房保障体系,减少租赁双方纠纷的发生,我市出租房屋施行登记备案制度,日前统计,登记的已达4100余户。 担负这项工作的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加大租赁房屋的管理力度,对租赁房屋合同订立程序严格要求,提高了租赁双方对权利义务的正确认识,从而减少了诱发矛盾和治安问题,促进了房屋租赁市场良性发展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和建设部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等法规,要求承租人和出租人不仅了解房屋租赁相关法律规定,而且要知道自己在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。在房屋租赁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必须持租赁合同、房屋所有权证明、当事人的合法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,到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登记手续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今年伊始,产权处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管理,简化申请办理登记手续,实施便民利民服务,只要提供的登记要件齐全、合法、有效、真实,就可领取《房屋租赁证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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