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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个人房屋转让应做好什么准备 2007年04月16日 朱秋戌 进入四月份,锦州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,前来房地产市场大厅买卖二手房的职工群众不断增加。为让参与房地产市场交易的人避免多跑路,能方便、快捷地办理个人房屋转让手续,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有关工作人员提醒大家,买卖二手房应准备的材料。 卖房一方要准备好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原件、户口簿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卖房人离婚的要提供离婚的相关手续如法院判决书、离婚协议书及离婚后未再婚证明。已进行房屋产权买卖的要有合同或协议。房产办继承的要提供《公证书》,卖房人要在供暖单位开具不欠取暖费的证明。 买方应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。 办理个人房屋转让及其他相关事宜,如有不明白的地方,请登陆《锦州房产》(http://www.jzfc.com)网站查询或播打产权处服务热线电话:238563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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