锦州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窗口服务突发事件
应 急 预 案
(试 行)

锦房权字[2005]第5号


  1、总则
  1.1窗口服务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要求
  锦州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是行使政府房屋产权产籍管理,实施锦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事业职能的单位,其工作内容和性质涉及锦城百姓的切身利益。作为服务性的窗口单位,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,增强服务应急反应能力,及时处理突发事件,对实现锦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“三年大变样、十年大振兴”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。
  1.2产权处窗口服务突发事件的特点
随着房屋权属登记范围的拓展和深化,产权处窗口服务突发事件具有不确定性、情况复杂性、非单一部门能够解决的、影响面广、辐射效应强等特点。今后一个时期,服务争执、集中出现的散户大量登记、内部业务故障、网络故障、停电等设施故障将可能是主要的突发事件。
  1.3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
  指导思想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群众路线和科学的发展观,构建“集中领导、统一指挥、结构完整、功能全面、反应灵敏、措施运转得当”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。
其本原则: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,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、坚持专业处置、分级负责、分类指挥、综合协调的原则。
  1.4突出事件等级
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,依据其可能造成的损害、涉及的范围、影响范围大小,由高到低划分为重大(I级)、较大(II级)、一般(III级)三个级别。
重大突发事件(I级):指事态复杂,一时难以解决,需要上级部门出面调度多个部门联合处理的紧急事件。
较大突发事件(II级):指事态较为复杂,对产权处工作秩序造成影响,需要处内多个科室共同处理的事件。
一般事件(III级):事态比较简单,仅涉及个体,只需单一科室就能处理的事件。
  2、组织机构与职责
  2.1应急组织领导小组
  组长:薛丽达
  副组长;胡连杰、宋玉仁、尹逊
  成员:各科科长、物业公司负责人
  日常工作负责人:王凤志
  2.2职责
  2.2.1组长、副组长的职责:
 (1)研究确定全处应对突发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;
 (2)开展一般、较大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,在市、局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;
 (3)应对突发事件中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;
 (4)总结分析年度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。
  2.2.2成员的职责:
 (1)执行突发事件应急组织的决定,统一组织、协调、指导、检查本科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;
 (2)收集、分析、汇报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;
 (3)组织安排制定本科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;
 (4)组织应对本科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;
 (5)承担处交办的其他应急事项。
  2.3突发事件的处置分工。
  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牵头部门为主责部门,包括:接件科、发证科、财务科、产籍科、计算机中心、市场办、租赁科和测绘中心;专项预案规定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部门为协作部门,包括:产权交易一科、产权交易二科;联系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的部门为保障部门,包括:办公室、组织人事科、物业管理公司。
附表1:各类突发事件及主责部门
  序号 突发事件名称 主责部门
  1 服务争执应急预案(含当事人主观故意等,下同) 窗口各科
  2 集中形成的散户大量登记业务应急预案 接件科、财务科、发证科
  3 内部业务故障应急预案 各业务科室
  4 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计算机中心
  5 停电、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办公室
  6 一楼大厅进场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场办
  7 租赁收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租赁科
  3、预警预报
  3.1处办公室负责全处各类突发事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,各窗口科室应根椐职责分工,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等级、趋势和影响程度,及时向办公室提出相应的预警预报。
  3.2各主责部门在确认一般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,应根椐各自制定预案及时开展部署,采取行动,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。
  3.3当确认较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,各协调部门及保障部门根椐应急组织领导小组的指示,按职能分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。
  3.4当确认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,处应急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情况,根椐事件的发展状况和影响等程度,及时将信息通报上级有关部门,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。
  3.5处办公室对全年的突发事件进行汇总、分析提出问题及解决方案。
  4、应急响应
  4.1分级响应
重大突发事件(I级):由处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上一级领导部门,组长应赶赴现场,由其任总指挥,负责参与制定方案,协调有关工作。
较大突发事件(II级):应急小组的组长、副组长根椐职能分工,赶赴现场,由其任总指挥,负责参与制定方案,领导协调、督促各相关科室开展工作。
一般突发事件(III级):由相应科室的科长亲自指挥,制定解决方案,协调本科员工开展工作,并报处办公室备案。
  4.2应急程序
  (1)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,事发地的主责科室尽快作出响应,科长本人要亲临一线,安排本科同志配合、协调、疏导,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。
  (2)主责科室在维护现场秩序的同时,科长及时通知处办公室,办公室视情节轻重,作出是否通知应急小组组长、副组长的判断。
  (3)按照分级响应(4.1)的分工规定,指挥人员视具体情况组织应急小组,立即调动有关协作部门和保障部门赶赴现场,按照职责分工及办证规程紧密配合,开展应急处置工作,包括劝离、排除故障、现场办公等方式。
  (4)现场指挥人员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,一旦发现事态进一步扩大,起出本单位的控制能力,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。
  (5)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,应召开处务会明确应急工作的结束,并视具体情况做出口头总结报告或书面总结报告。
  5、应急预案的管理
  5.1应急预案制定
 (1)总体应急预案由处组织人事科制定及修订,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
 (2)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附表1所列明细由各主责科室制定和修订,报处审核备案。
 (3)应急保障预案由处办公室制定及修订,报处审核备案。
  5.2监督检查与奖惩
  处应根椐各类应急预案的要求,定期检查应急人员、装备及处理规则的落实情况,并按照处年度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与相应奖惩。
  5.3预案实施时间
 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锦州房市屋产权监理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00五年九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