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商品房屋权属登记流程
 
      五个工作日后
       
 
办理商品房屋权属登记指南

一、您应提交的证件:

    1、商品房购销合同;2、专用交款收据;3、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;4、住房批准证;5、完税证明(纳税时获取);6、维修基金收据;7、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
    注:办理单位产权原发票加盖“已办所有权”印章后,凭复印件办理,同时携带法人资格证明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、授权委托书、当事人身份证。

    二、收费标准:

    1、登记费80元(建筑面积、超过60m2的,每m2加收0.2元),非住宅按成交额0.25%缴纳手续费。

    2、契  税:普通住房按成交额的1.5%缴纳;非普通住房按成交额的4%缴纳;非住宅用房按成交额的4%缴纳。

     三、办事时限:五个工作日

    四、领证:

    您按回执约定时间,持“受理回执、身份证(委托他人代领的需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)”到发证窗口领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。

注:收费标准、业务流程发生变化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,以咨询服务台解释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