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保证我处产权登记业务流程畅通,简化办事环节,提高办事效率,强化优质服务,根据建设部建房[2000]201号文件现对各种登记办证时限规定如下:
1、商品房办证五个工作日。
2、房屋买卖、赠与、继承、互换办证五个工作日。
3、新建(含翻、扩建)办证五个工作日
4、房改(含调房)办证五个工作日。
5、动迁调换产权房屋办证五个工作日。
6、房屋抵押(含按揭、典当)五个工作日。
7、商品房按揭贷款、房改房贷款五个工作日。
8、二手房贷款十个工作日。
9、商品房预售五个工作日。
10、房屋租赁、房屋换证、房证更正三个工作日。
11、房屋拍卖、法判五个工作日。
12、房屋测绘五个工作日。
13、房证丢失补证五个工作日(指登报后纯补证时间)。
14、查档、房产注销三个工作日。
上述时限的设定,是我处的社会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,各科室各部门要严格遵守,凡拖延工作时限,一律按处业务考核办法兑现奖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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